相知跨千年,携手创未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谈习近平主席出席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2022年12月7日至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应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萨勒曼邀请,赴利雅得出席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访问结束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向随行记者介绍此访情况。
王毅说,时近岁末,习近平主席在完成东南亚之行,大力推动全球治理、全面擘画区域合作之后,又踏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东之旅,引领中阿、中海和中沙关系迈进全面深化发展的新时代。
2天3夜时间里,习近平主席出席首届中阿、中海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同近20位阿拉伯国家领导人举行双边会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阿拉伯世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外交行动,是党的二十大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又一轮成功实践。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持续热议此访,普遍认为习近平主席出席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三环峰会”,是中国外交的又一重大创举,体现了中阿双方面对全球挑战加强团结协作的战略抉择,谱写了中阿关系崭新的历史篇章,必将对国际格局和地区形势产生深远影响。
一、并肩携手,构建中阿命运共同体
王毅说,阿拉伯世界是古老文明,资源富集、底蕴深厚,既饱经沧桑忧患,又孕育着潜力希望。阿拉伯国家也是最早实现民族觉醒、联合自强的国家群体之一,阿盟在世界政治、经济、文明版图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中国和阿拉伯两大文明在亚洲大陆两端相映生辉,双方在丝绸古道中相知相交,在民族解放斗争中患难与共,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合作共赢,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坚守道义,书写了东西交融、互学互鉴、互帮互助的佳话。近年来,中国向西开放的大趋势同阿拉伯国家向东发展的新潮流相向而行、彼此呼应。相似的历史遭遇、相同的发展梦想、相互的信任支持,使中阿双方更坚定走到了一起。中方在此访前权威发布《新时代的中阿合作报告》,全面、生动反映了中阿进一步深化团结合作、携手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双方举行首次中阿峰会水到渠成、正逢其时。
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阿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双方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史,提炼跨越千年、历久弥坚的中阿友好精神,指出守望相助是中阿友好的鲜明特征,平等互利是中阿友好的不竭动力,包容互鉴是中阿友好的价值取向。习近平主席着眼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提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强调双方要坚持独立自主,维护共同利益;聚焦经济发展,促进合作共赢;维护地区和平,实现共同安全;加强文明交流,增进理解信任。习近平主席提出,中方将同阿方一道推进“八大共同行动”,涵盖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诸多领域,充实完善了中阿务实合作的四梁八柱。
习近平主席在峰会上提出的重要主张为中阿命运共同体建设规划了前进路径,对新时代中阿关系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顺应双方共同意愿和需要,得到与会各方领导人的积极热烈响应。他们表示,阿中友好关系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阿方高度重视中国取得的伟大发展成就和在国际上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化阿中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更好实现公平正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有利于实现阿中人民共同诉求。
中阿双方发表《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加强中阿团结协作,助力各自民族复兴,促进地区和平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双方商定要通过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各项机制深化中阿各领域合作,合力应对共同发展挑战。双方将就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保持相互支持,在各类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加强团结。双方还倡导开展文明对话交流,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摒弃对特定文明的歧视与偏见,反对“文明冲突论”。《宣言》在涉台、涉港、涉疆等问题上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的立场和关切,并充分吸纳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中方重大倡议主张。峰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和《深化面向和平与发展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文件》,中方有关部门同阿方以及阿盟秘书处还在共建“一带一路”、能源、粮食、投资、绿色、安全、航天等领域签署达成了多项合作文件。这些累累硕果汇聚了中阿在双方关系发展以及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战略共识,昭示着未来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
王毅说,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作为发展中国家重要成员、国际舞台上重要力量和两大文明,中阿召开首届峰会,具有超越双边和地区范畴的重大国际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充分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文化、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相互包容借鉴、共同发展繁荣。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阿携手构建命运共同体,必将为人类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坚守正义、追求进步注入巨大积极能量。
二、勠力同心,擘画中海合作大格局
王毅说,海湾合作委员会是中东海湾最具活力的地区组织,是联通亚非欧的地缘枢纽、供应世界经济的能源宝库、发展高新产业的沃土,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中海关系既古老又年轻,走在我国同阿拉伯国家关系前列。中国同海合会国家有着近两千年友好交往历史。1981年海合会成立后,中国即同海合会建立联系。40余年来,海合会国家坚持对华友好,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始终坚定支持中方,也是中国重要能源、经贸合作伙伴。在当前国际能源资源被政治化、工具化趋势下,海合会国家坚持战略自主,同中国一道致力于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稳定,实现合作共赢,中海关系的战略内涵进一步彰显。
此次峰会是我国同海合会国家领导人首次齐聚一堂。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从团结、发展、安全、文明四个方面精辟阐释如何建立中海战略伙伴关系,强调中海要做共促团结的伙伴、共谋发展的伙伴、共筑安全的伙伴、共兴文明的伙伴。习近平主席提出未来3到5年中海合作五大重点领域:一是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中国将继续从海合会国家稳定、大量进口原油,扩大进口液化天然气,加强油气上游开发、工程服务、储运炼化合作以及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等合作;二是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双方将成立共同投资联合会,研究举办中海产业和投资合作论坛,开展本币互换合作;三是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双方将加强5G和6G技术合作,围绕跨境电商合作和通信网络建设等领域实施数字经济项目;四是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在遥感和通信卫星、空间应用、航天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项目,研究成立中海联合月球和深空探测中心等;五是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中国将同300所海合会国家大中小学合作开展中文教育,同海合会国家合作设立300个中文智慧教室,提供3000个“汉语桥”夏(冬)令营名额,建立中文学习测试中心和网络中文课堂等。这五大领域充分体现了中海关系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推动双方合作全面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真诚务实、掷地有声,进一步夯实了中海政治互信,深化了中海利益融合,巩固了海合会国家发展对华关系的决心和信心。海合会国家领导人一致表示,海中双方理念相通、观点相近,彼此关系充分体现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合作共赢。海方坚信,中国持续繁荣发展将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海合会国家都希望加强对华合作,推动开展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为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同海合会国家领导人发表《中海峰会联合声明》,宣布加强中海建立起来的战略伙伴关系,体现了中国同海合会国家的政治互信和深厚情谊,绘就了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务实合作发展蓝图,增进了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共识,成为中海关系未来发展的行动指南。峰会还发表《中海战略对话2023年至2027年行动计划》,就未来5年中海在政治、经贸、能源、文化和旅游、教育、科技等领域合作作出规划。
三、继往开来,再创中沙关系新局面
沙特是重要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是世界能源大国和二十国集团中唯一的阿拉伯国家。2016年,习近平主席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同萨勒曼国王共同宣布建立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习近平主席时隔6年再次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受到沙方高度重视和高规格接待。习近平主席专机抵达时,沙方派出4架战机护航和6架“沙特之鹰”礼宾护卫机伴飞。萨勒曼国王同习近平主席会见并亲自签署首份《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协议》。穆罕默德王储代表萨勒曼国王在王宫举行隆重欢迎仪式,陪同出席苏欧德国王大学授予习近平主席荣誉博士学位仪式。当天,《利雅得报》头版配多张照片刊登习近平主席署名文章。
习近平主席同萨勒曼国王和穆罕默德王储的会晤气氛热烈、深入友好。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视沙特为多极化世界中的重要力量。面对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复杂演变,中沙关系的战略性和全局性更加凸显。中方把发展同沙特关系置于外交全局尤其是中东外交的优先方向,愿同沙方在实现民族振兴的道路上携手前进,推动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萨勒曼国王表示,近年来,沙中两国战略对接和各领域合作都取得良好进展,双方在诸多问题上拥有重要共识,中方的利益也就是沙方的利益。穆罕默德王储表示,沙特是中国在中东地区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沙方坚定支持中方为去极端化采取的措施和努力,欢迎更多中国企业积极参与沙特工业化进程,相信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成为沙中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好造福两国人民,更好实现两国共同发展和繁荣。
此访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商定每两年在两国轮流举行一次元首会晤,同意将中沙高级别联合委员会牵头人级别提升至总理级。从延布炼厂到古雷乙烯石化项目,从吉赞产业集聚区到红海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从5G通信到合作探月,中沙合作阔步前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此访期间,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沙特“2030愿景”,双方发表联合声明,签署20份合作成果文件,覆盖共建“一带一路”、能源、投资、司法、教育、新闻等领域。值得一提的是,人文领域是中沙合作的新亮点。目前沙特已有4所大学开设中文专业,8所中小学开设中文选修课。不久前,100多名沙特中文学习者用中文给习近平主席写信,表达他们对中文的热爱。习近平主席复信亲切鼓励沙特青年与中国青年增进相互理解、发展长久友谊。此访期间,中沙领导人一致同意继续加强两国中文和阿拉伯语教学,增进人民相知相亲。
王毅说,习近平主席此次访沙,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访问中东地区国家,不仅迈上了中沙关系发展的全新阶段,也树立了我同阿拉伯国家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的标杆,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新型国际关系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四、重情尚义,壮大阿拉伯世界朋友圈
王毅说,习近平主席在利雅得出席峰会和国事访问期间,密集同近20位阿拉伯国家领导人双边会见,共叙友谊、共话互信、共商合作、共论天下,彰显了大党大国领导人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的外交风范。
习近平主席回应各方关注和期待,积极宣介中共二十大精神,阐释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外交政策宗旨,强调中方将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中国新发展为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各国提供新机遇,对外发出中国大政方针保持延续性和稳定性的清晰、积极信号。
习近平主席支持各国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把前途命运紧紧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好各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这些表态发自肺腑,情真意切,道出了中国同阿拉伯国家的一致心声。正因为历史上饱受外部干预之苦,阿拉伯国家才对实现独立自主更加渴望、倍加珍惜,这也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凝聚在一起的最有力共识和最鲜明旗帜。
巴勒斯坦问题牵动中东和平稳定,关乎国际公平正义,是阿拉伯、伊斯兰世界最关心的地区热点。习近平主席对此高度重视,已连续十年向联合国“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纪念大会致贺电。出席中阿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重申中方坚定支持巴勒斯坦独立建国,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将继续向巴方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习近平主席同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举行会见,表示中方坚定不移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合法权利的正义事业,始终同巴勒斯坦人民站在一起,将继续为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得到公正持久解决不懈努力。阿巴斯表示,中国是巴勒斯坦真诚和可信赖的朋友,在政治、经济、道义等各方面均给予巴方全面、无条件支持,全体巴勒斯坦人民都对中国人民怀有诚挚感情,并为此深感自豪。
各国领导人祝贺中共二十大成功召开,祝贺习近平主席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各方均重申坚定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坚定支持中方维护自身核心利益,将始终坚定同中国站在一起。很多领导人表示,中方在国际场合秉持的立场正义公道,提出的倡议充满人文关怀和先进理念,推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世界和平安全和各国共同发展,阿拉伯国家理所当然要积极支持参与。
事实证明,中国立天下之正位,行人类之大道,不搞地缘政治的小圈子,不打地缘私利的小算盘,对阿拉伯国家以心相交、以义为先,受到地区国家的真心支持和广泛欢迎。多位领导人表示,对华友好合作没有上限。国际舆论也评称,中阿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共同反对霸权强权,反对搞意识形态对抗,这是中阿双方最重要的共识、中阿关系最宝贵的财富。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合作不是为了填补“势力真空”,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并肩同行。中国已同几乎所有阿拉伯国家及阿盟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在中东地区广受好评。习近平主席此次中东之行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认同,预示着世界多极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
王毅说,从撒马尔罕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到巴厘岛、曼谷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和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再到此次利雅得的中阿峰会、中海峰会,回答时代之问,发出中国声音,开展峰会外交,已成为中国元首外交的新常态。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大前后三次出访期间,累计同40多个国家领导人双边会见,付出了辛劳,增进了互信、推动了合作、收获了友谊。“德不孤,必有邻。”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广,新朋友越来越多,老朋友越来越铁。
王毅最后说,习近平主席中东之行实现了今年元首外交的成功收官。在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中,习近平主席洞察时代发展进步潮流,回应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指明前行方向,充分体现了大国领袖的远大抱负和世界胸怀。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和引领推进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全球变局中不断开创新局,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成就。明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九万里风鹏正举。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自信自立、胸怀天下,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谱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